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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迅速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作者:佚名    阳光政务来源:www.hanzhong.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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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全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后,汉中市立即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规定》电视电话会,汉中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未设纪检机构的市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中省驻汉条管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领导,市纪委各常委、各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政国主持,市纪委副书记刘西民就贯彻实施《规定》作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卫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三条具体贯彻意见和要求。 

  王卫华指出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把《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迅速传达到全市乡镇以上的机关党员和工作人员,提高党员干部遵守规定的自觉性,要开好两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起到组织协调作用;要充分认识中央出台《规定》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自查自纠具体实施方案,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对照检查和登记报告;各级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一次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学习动员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进行自查登记,按时限和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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